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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9-09-11 13:45来源: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作者:团委 点击: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全校“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和我的祖国

二、参赛对象

全校所有班级

三、比赛办法

(一)参赛曲目

规定曲目:《我和我的祖国》

自选曲目:从《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歌曲目录》中选取一首,具体曲目见附件2

(二)参赛方式

1. 各系部选派最多三个代表队参加,参赛者须为本系师生。合唱队队形整齐、新颖,精神面貌好。

2. 合唱比赛可采用钢琴、电子琴、手风琴、电子伴奏,伴奏人员请各系部自行安排,但须为学校师生,也可采用伴奏带。表演形式不限,可多样化(齐唱、轮唱、领唱、朗诵等)。

3. 比赛采用初赛、决赛的方式进行。初赛由各系部自行组织。

4. 请各系团总支书记于101017:00前将各系部初赛推荐表(附件1)交至校团委,电子版发至邮箱txzztw@126.com,联系电话87703828,联系人:王斓。

(三)比赛地点、时间

1. 地点:学校报告厅

2. 决赛时间:2019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分细则

(一)评判标准

1. 声音统一、音质纯净、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正确。

2. 对歌曲内容和时代风格把握准确。

3. 对歌曲有较好的艺术处理,指挥伴奏效果好。

4. 声部层次清晰、丰满,具有较好的合唱艺术表现力。

5. 精神饱满,服装整齐,台风良好,队形美观。

(二)评分办法

1. 评分采取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该合唱队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公布小数点后两位,工作人员保留小数点后面4位数备查。

2. 比赛采用现场打分,不逐个亮分,只宣布平均得分的办法进行。

3. 比赛成绩以各参赛队的最后得分为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五、奖项设置

比赛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六、相关要求

1. 各参赛队合唱、指挥及领唱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伴奏人员在本校师生中产生或用伴奏带,不能借用校外人员参赛。

2. 各参赛队在比赛中应上下场迅速,不得无故拖延,影响比赛进程者要酌情扣分。

3. 各参赛队按抽签顺序提前在后台准备。

4. 各参赛队如对比赛分数有异议,须在结果公布10分钟内提出,不得在现场喧哗,逾期不予受理。

5. 比赛本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重在参与,倡导节俭,不攀比,不浪费,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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