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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2017年学生技能运动会的通知

时间:2017-04-07 19:33来源:未知 作者:建筑工程系 点击: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展示我校师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2017年学生技能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届技能运动会成立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潘晓群 

副主任:丁金荣、刘正生、何晨阳 

委 员:曹荣军、吕庚圣、丁力、马太平、陈爱午、常斌、刘振、

        刘猛、丁九峰、黄兰、华红、钱啸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大赛项目、内容、方式

  大赛项目根据2017年省技能大赛项目由各系部根据本系部具体情况确定,各竞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两个组别,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土木水利类由建筑工程系组织实施,加工制造类部分项目(车加工技术、装配钳工技术、数控车加工技术、数控铣加工技术、数控车床装调与维修、数控综合加工技术)由机械系组织实施,石油化工类、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类由经贸化工系组织实施,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加工制造类部分项目(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由机电系组织实施。

  大赛项目有理论考试的,比赛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占20%,技能操作占80%。根据两部分成绩确定比赛名次。理论考试、技能操作均按2017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各专业大类项目实施方案命题。

  三、参赛对象

  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职专业在校学生和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学生。

  四、奖项设置

  (一)获奖比例

  大赛设学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学生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组委会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个别项目的获奖比例。各学生比赛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奖励办法

  在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从中择优选择推荐参加省市技能大赛。

    五、比赛办法

  (一)比赛日期

  比赛时间为2017524日——526日,具体时间由各系部根据比赛方案确定。

  (二)组队与报名

  本届大赛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510日,报名地点设在各系部,联系人:各系部分管实训主任。

  (三)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根据比赛方案由相关系部准备。

六、其他事项

   (一)各系部要以技能运动会为契机,在面向全体学生,切实加强技能教学的基础上,积极组队参加比赛,切不可把技能运动会变成仅仅针对少数学生的强化训练。参赛人数较多的项目,可按班级、专业或年级进行初赛,在此基础上组织全校层面上的比赛。

   (二)各系部对照比赛项目一览表,只要开设与比赛项目相关专业的,都应遴选学生比赛,没有相关专业的,也要创造条件,选拔学生培训参赛。

   (三)4 10日至421日竞赛项目承办系部成立技能竞赛项目组,明确组长及成员,拟定各项目技术文件,确定相关赛项的初赛方案;510日前各系部做好学生报名工作,518日前做好有关比赛项目的初赛;522日前,承办系部确定竞赛项目的规程和校技能运动会选手名单,指定各项目裁判员及评分员,并报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印制校技能运动会指南;5 22日至523日做好比赛准备工作,5 24日至26日举行技能运动会;531日前各承办系部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赛后总结,69日举行学校技能运动会总结会。

(四)为体现大赛公平、公正,学校督导部门将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监督,确保竞赛工作规范有序。

本办法由技能运动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20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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