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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学生操行等级评定标准

时间:2014-12-17 07:27来源:建筑工程系 作者:建筑工程系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中职德育大纲》,落实《职业中学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德育工作;促使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特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建筑系学生操行等级评定办法》。对我学生每日在校的行为表现,实行量化考核,等级评定。

二、评定办法:

1、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学生操行等级评定;

2、各班成立操行分考评领导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委会成员及室长任成员,具体负责该班每个学生的操行分考评工作。

3、班主任是本班每个学生操行等级评定具体负责人,系部发放《学生操行等级评定统计表》,各班天天进行量化考评,每月进行等级考评,学期末综合评定。

4、各班考评小组分工负责,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根据操行加分和扣分细则,进行量化考核,并做好记录、公布、表扬和批评工作。

5、操行评定结果应向全班同学公布,有疑议的学生,可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

6、学生每期操行基础分为80分,上不封顶,每期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评定学生操分成绩,评定比例为总分达90分以上,评为优秀(约占班前20%);总分为80—90分之间评为良好(约占全班总人数的40%);操行总分为60—80之间评为合格(约占班总人数30%);操行为总分为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三、学生操行等级和细则

     (一)打架、斗殴违纪行为扣分规定:

 凡打架双方都要扣分,视其双方责任轻重而定。

1、先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扣15分,被打后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扣10分。假意拉架实质打架者扣15分。

2、策划参与取众斗殴者扣20分。围观或起哄者扣15分。

3、纠集外系外班学生或校外青年或授意校外青年殴打校内同学者扣30分以上。

4、打架受伤出血需到医院救治者扣50分。

以上规定仅限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如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伤、残、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等)将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二)辱骂老师违纪行为扣分

1、不尊重老师,对老师的批评,劝告不接受并顶撞,态度恶劣者每次扣5—10分。

2、辱骂老师,每次扣10分至20分。

 (三)学生吸烟、喝酒违纪行为扣分规定

1、凡吸烟、喝酒者,无论何种原因每次扣5分。

2、将烟酒带入学校者扣5分,不但自己抽烟,还招待他人抽烟每次扣10分。

3、如因喝酒造成严重后果扣20—30分。

4、出入网吧、游戏室、KTV等学生不宜进入场所每次扣10分。

5、在校期间私自下水游泳,每次扣20分。

6、未经家长和老师允许私自外出每次扣30分。

7、晚上爬墙外出每次扣30分;

8、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或违规使用电器每次扣2分。

 (四)学生赌博、偷窃、敲诈、勒索等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

1、组织他人赌博扣20分,参与赌博者扣10分,经教育不改者,情节严重扣30分,喝酒扣20分。

2、凡偷窃无论金额多少扣20—30分。

3、凡敲诈、勒索无论金额多少扣30分以上。

 (五)学生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的扣分规定

故意破坏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课桌椅、门窗、消防设施、卫生设施、应急灯、开关等一切学校财物设施,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加价或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20分的扣分。

 (六)考试作弊扣15分

 (七)学生仪表、仪容违纪扣分规定

1、学生会检查不佩戴胸卡者每次扣1分。

2、长发、染发、佩戴头饰、手饰、玉佩等每次扣2分。

3、在校内刻意打扮,服饰仪容不符合学生身份,穿奇装异服者,每次扣1分到4分。

4、在校内公共场所不得穿拖鞋、赤脚、打赤膊,违者每次扣2分。

(八)学生迟到旷课行为违纪扣分规定

1、学生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旷课一节扣2分。

2、住校生无故晚到宿舍每次扣2分,夜不归宿者每次扣10分,擅自留宿他人扣20分。

3、邀请外系或外校人员进宿舍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九)其他扣分规定

1、不交作业或抄作业每次扣1分。

2、不守纪律、上课、自习、集会、跑操、就餐、就寝等违纪每次扣1—5分。

3、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

4、不关心集体,有损班级和学校声誉者扣1—4分。

5、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每次扣1分,在墙上随意图画或踩脚印每次扣2分。

6、逃避劳动每次扣1分,讲究吃穿浪费现象严重者扣1—3分。

7、个人卫生差、寝室内务不整洁,一次扣1分。

8、打击进步、报复、批评、威吓同学每次扣2—4分。

9、同学间乱取绰号、骂人者每次扣2分。

10、担任值日卫生不认真履职者,每次扣2—10分。

11、学校调查学生违纪情况,知情不报者扣3—5分。

12、不服从班级和学校的安排每次视情节扣3—5分。

13、在校内骑车或不按规定停放自行车或不加锁或无车牌扣1—2分。

14、不服从学生会干部管理或故意、刁难学生会干部扣5分。

15、玩水或玩火扣1分。

 (十)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除扣个人操行等级分外,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生操行考级评定加分细则

学生对校内建设或班风建设有突出贡献行为予以加分,所有加分须经值周教师或班主任通过。

1、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学校加2分,班级加1分。

2、批准入团加2分,担任学生干部,尽心尽责,出色完成任务者,每周加1—2分。

3、热爱集体,有奉献精神,并有突出表现者每次加2分,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表现者每次加3分。

4、拾金不昧,视情况加1—10分。

5、对校不良行为敢于批评指出者每次加1分,坚持正义、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受学校或其他部门表彰者加10—20分。

6、助人为乐,好人好事,视情况加1—5分。

7、学习进步快,每次加5分,评为特长生加5分。

8、参加各种技能竞赛、知识竞赛、小制作、小发明等,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

9、帮助弱差学生,使其有较大进步者加2分。

10、积极向学校、班级建议被采纳者加1—3分。

11、每月全勤加2分,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上交作业者每月加2分。

12、被校广播站录取文章1篇加3分。

13、在各种报刊上发表文章者,校、区、市、省、国家级的加分分别为5、7、9、10、15分。

14、本月内无违纪事故者加4分,本期内撤消处分者加5分。

15、爱护公共财物,有突出表现者加3分。

16、凡是被评为先进集体(月星级班、文明寝室等)集体成员每人加2分。

五、各班考评小组可根据学校的加扣分细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制定相应的班规、班纪、补充条款,酌情加、扣分。

六、学生操行实行量化考核,评定结果为评先依据,凡评选学校、区、市、省表彰的各种优秀学生,月操行评定必须有2/3次达到优、良等第,否则不予推荐评选,评选省级优秀学生,其操行等级必须期期达到优秀。推荐入团同学必须上期或本期操行评定为良等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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