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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双评”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11-16 09:08来源: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作者:督导室 点击:

 各处室、系(部):

根据泰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双评”活动的通知》(泰教〔201975号)精神,请各处室、系(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双评”(家长评教师、教师评校长)活动,并于1126日前将相关活动资料(纸质、电子稿)送督导室。

一、 活动要求

1.处室只需要完成“教师评校长”活动;

2.各系(部)需要完成“双评”(家长评教师、教师评校长)活动。

二、需报送的资料

1.“双评”活动现场图片(不少于2张);

2.“家长评教师”“教师评校长”评议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

3.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制订的整改方案。

请各处室、系(部)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稿,压缩后发送至邮箱58638516@qq.com

 

附件: 1.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双评”活动的通知

2.“家长评教师”评议结果汇总表

3.“教师评校长”评议结果汇总表

督导室      

20191116

 

 

 

 

  附件1.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双评”活动的通知 

 

附件2.“家长评教师”评议结果汇总表 

  附件3.“教师评校长” 评议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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